2014年04月25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OEM代加工网
央视曝光
百万元以上身价,代言发布虚假广告的网站
日前,央视的《经济半小时》深入调查了加盟连锁广告存在的欺骗状况。央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加盟连锁招商网站在发布广告时并没有核实相关企业的资质,只要给钱就可以发布广告。记者在暗访时,28商机网的一位广告部门经理更是大爆“行业机密”:加盟之后经营火爆场面的广告都是虚假的。
据悉,招商网站上发布的项目90%以上都是具有欺诈性的项目。而值得注意的是,被《经济半小时》曝光的28商机网、U88、3158三家网站分别请来了范伟、王刚、张铁林担任代言人。据报道,范伟、王刚、张铁林几位的代言费均在百万元以上,沦为不法商贩的行骗道具。
记者昨日点击三家网站,发现代言人形象均已从网站主页上撤下。
明星回应
范伟写博客道歉,督促网站“整改”
消息爆出后,多家媒体记者一一拨打三位明星的电话,希望他们能对此事发表看法及解释。但王刚的电话无人接听,张铁林已将手机转至移动秘书,而范伟昨日下午主动通过博客向受害消费者致歉。
范伟称已经督促代言网站对刊载的信息进行彻查。范伟在博文中写道:“我很感谢观众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厚爱,也非常珍惜这得来不易的美誉……这次跟网站合作,首先是了解了网站的经营内容,听说是一家提供就业机会和商机的网站,我个人觉得很好。当谈到进一步合作和代言的时候,我了解了他们是一家正规的合法经营的网站,网站本身并无涉及非法行为,因此接下了广告代言事宜。从我个人而言,能够了解的尽量了解了,但还是无法做到了解更深层次的合作对象问题。网站作为一个平台,跟电视台纸媒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而我作为代言人是无法更深地了解到自己客户的客户是否违规操作或违法的。但不管怎样,这件事情听说牵涉到很多消费者,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损失,我还是非常抱歉!”
而在知道网站的不实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之后,范伟已第一时间与代言的网站负责人联系,督促其严查网站客户信息,把好发布信息这一关。“网站给我回复的信息是他们也刚刚了解到这些,已在抓紧彻查。网站高层也紧急召开了会议,尽可能地做到严格筛选新客户,尽最大可能彻查老客户,一旦发现有不法行为的一律终止合作。得到这样的回复我很欣慰,我也一再地督促网站尽快地尽善尽美地处理好此事,为了将受害人群的损失降低,为了使更少的大众受损。”
法律意见
企业涉嫌欺诈,代言明星是否承担责任?
观点1 责任难界定
有媒体日前就明星代言问题采访一些法学教授,有专家表示明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根据情况来判断,且在界定上比较困难。
“企业涉嫌欺诈,如果明星只是提供了自己的照片,没有提供信息,那么明星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明星在提供肖像外还提供了产品信息,且此信息对受害人形成误导,那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也要看是否符合构成”欺诈“的条件。”
观点2 明星需谨慎
有媒体记者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贺律师,他表示,“从道德上,明星有责任了解清楚自己所代言的商家,不能误导公众。目前有很多明星都说事业忙,是冲着朋友面子做一些代言,没时间过问,但这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因为明星不是个体,大多有经纪人、经纪公司,身边团队应该负责甄别广告内容是否做了剪辑,检查商家的质检合格证书,有无食品、药品批文等。”一法学教授表示,“明星代言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市场行为,也是具有商业风险的,但这种风险更多的是对其自身形象的影响。”
观点3 法律需完善
“目前明星代言食品、保健品等陆续会有法律条文出台,可以说迈出了一大步,但是网站这一块没有,或者说一个完善的明星代言所有类别商品的条文还没有。”贺律师还表示,国内随着各方的呼吁,政府相关部门也会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条文,相信以后这个市场会更加规范。
明星代言门回顾
明星的社会影响力导致了明星代言的现象,央视的3·15晚会更是推开了明星“代言门”。2007年的央视3·15晚会揭露有关“藏秘排油”的虚假广告宣传的内容,代言人郭德纲遭到质疑。在轰动一时的亿霖案中,代言人葛优退还了359万代言费。在“万里大造林”案中,著名的小品作者何庆魁更是被相关部门要求退还488万元代言费。而此前的奶粉事件中,邓婕、倪萍、蒋勤勤等明星的身影出现在其广告中。
(综合报道)
今后明星该怎么代言
经纪公司:“宁可错杀一千,不能乱接一个”
本报讯 (记者齐帅)明星代言一直有不少争议,近年来“代言门”事件层出不穷,成为舆论焦点。在今年2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范明星代言食品。今后明星该如何代言?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国内数家经纪公司负责人,看他们如何应对旗下明星的代言行为。
橙天智鸿:如果代言食品和补品,会要求演员先行服用
北京橙天智鸿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旗下艺人包括佟大为、马伊琍、文章、杨若兮等)总经理伊简梅对本报记者表示,“在明星代言方面,我们公司有一套正规的方法,首先是要调查企业是否有国家相关的认证。如果是食品和补品,会要求演员先行服用。”
伊简梅表示,“目前公司对明星代言非常慎重,宁可错杀一千,不能乱接一个。”她表示,以后公司还会增加代言前到企业去考察,也希望能有更多高科技先进的方式让我们去甄别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今后明星在代言食品时出了安全问题,要负‘连带责任’。这一点公司也特别慎重讨论过,之后明星对食品代言会更加严谨,这一条对演员和经纪公司心理有很大影响。“
荣信达:更乐意代言服饰,因为比代言食品药品风险小
荣信达公司(旗下艺人包括陈坤、黄觉等)主管艺人方面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公司对艺人代言的产品要严查。”他表示,“食品药品我们基本没怎么接过,除非是耳熟能详的大品牌,一般大品牌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相比来说,该公司艺人比较拒绝小品牌的食品药品代言,“像有一些小企业,刚起步然后花不少钱请明星代言,这样的我们做得比较少,即使对方有各种许可证,没有一定规模,我们也有点担心。”
该负责人还表示,“其实明星代言出问题不能都归咎于演员方面,比如卫生标准每年都变,比如三鹿谁弄得清楚它的化学成分。”相比而言,“我们还是接一些服装等方面的代言,这些东西不太会危及到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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