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青年参考 OEM代加工网
北京市消协于今年3月至5月开展了电视购物体验调查活动,邀请15位志愿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对具有代表性的25件商品进行了从观看广告、订购货物、验收货物到售后服务等的全程体验,并填写调查问卷。7月8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电视购物体验调查报告显示,100%的体验人员认为现阶段的电视购物消费不安全。
钱赚得快,人闪得更快
据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报道,50万元注册资金、七八名客服人员、一款产品、10万元现金流,就能组成一个电视直销公司。即使年销售额上亿的电视直销企业,注册资金也仅有50万元,可见这一行业利润惊人。据电视购物回访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市面上的电视购物产品,60%来自浙江、江苏等长三角地区,余下的则来自广东佛山、东莞和福建等地。购买者大多是二三线城市的消费者,他们不会轻易到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投诉,维权“鞭长莫及”。一位已“隐退”的电视购物行业领军级人物对该行业的总结是:行业混乱,从业者无品牌意识,过分注重眼前利益,甚至迷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捞一把就溜”的战术。钱赚得快,人闪得更快。据“内部人士”透露,电视购物公司把2/3的精力放在疏通各种关系上,剩下的时间才用在产品质量和销售渠道上。“我们卖的东西绝对没有效果,但也害不死人。换货可以,但绝不退货。”
阻止消费者“一时冲动”
2007年9月,广电总局下令禁播8类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及有关医疗资讯的电视购物节目;今年2月,广电总局等5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凡以专家、患者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
目前,我国电视购物管理存在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多头监管;二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从节目内容而言,相关问题归广电部门管;从广告形式来看,又归工商部门管;若涉及化妆品、保健品等内容,又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审核。如此一来,电视购物监管往往出现“老虎吃天,无处下口”的尴尬局面。
据了解,购物市场发达的欧美和韩国等地区,行业法规较为严格。欧美一些国家规定,远程购物在3天或7天之内可无障碍退货。韩国的法规甚至对商品叫卖倒计时的音效都有严格规定,以避免消费者“一时冲动”。我国的《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也适用于电视购物,但是缺乏针对性建议。设定电视购物企业的准入标准、加强监管职责、明确法律责任,是应该着重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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