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选择
OEM战略一:走出去
因为遭受反倾销等因素,走出去进行跨国投资,让别人为自己代工正成为一些有实力的老牌OEM企业优先选择。
彩电反倾销裁决已成定局 中国海外贴牌生产求变
尽管几家彩电企业表示将对美国彩电反倾销案结果上诉,但是中国彩电出口战略存在易为人攻击的重大失误却是不争的事实。反倾销案结果说明,中国的彩电企业已经具备了成为国际化的能力,但却缺乏国际化的经验。统计资料显示,今后几年,国内彩电业的产能剩余将超过3500万台,寻找产能释放地成当务之急。在反倾销案结果大局已定的情况下,中国的彩电出口战略被迫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以大规模OEM出口和劳动密集型廉价低技术产品出口为主的模式将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但是美国以及欧盟等市场是加入WTO以后中国企业必须进入且无法回避的主流市场。因此,现有企业进行的一些具有前瞻性的出口策略将成为中国彩电出口的新型主力武器。
全球范围配置制造资源
据了解,彩电遭遇美国倾销调查后,康佳首先调整了生产基地的布局,通过海外基地供货来减缓美国倾销裁定带来的影响。在美方提出反倾销指控不久,康佳于去年10月落子墨西哥建立生产基地,该基地在今年5月全面投产,专门生产针对供应美洲市场的产品。而美国倾销裁定加速了康佳海外生产基地的启动,康佳在泰国、墨西哥的工厂已经开始出货,而9月份由合作工厂生产的产品将在欧洲出货。
海信也在近期宣布将以技术、质量、品牌、设备投入方式,与总部设在美国的全球最大电子产品生产服务供应商伟创力公司合作,在匈牙利建设年产100万台的彩电工厂,以避开欧盟40%的反倾销税,争夺欧盟高达3000万台的彩电市场。
TCL与汤姆逊成立的合资公司TTE,通过使用汤姆逊品牌对欧、美市场销售TCL彩电。一方面TCL将从不受美国反倾销影响的越南、菲律宾、波兰、泰国等国家的生产基地向美国出口,甚至从TTE公司的墨西哥基地零关税区出口,从而绕开反倾销调查中对出口原产地的限制。
品牌的国际化在制造上不可能只局限在母国家。所以,对中国的彩电企业来讲,完全地依赖在中国制造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中国彩电企业要成为全球品牌必须具备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制造能源的能力。对于中国特殊的市场经济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反倾销反映出了中国彩电的制造布局存在的严重问题,走出去是国际化的必需,而不仅仅是应对反倾销的权宜之计。
海外贴牌生产
中国彩电企业为外国品牌贴牌生产早已有之,随着中国彩电企业实力的壮大,寻找国外企业代工也成为出口的重要方式。康佳集团多媒体事业部总经理匡宇斌介绍,从去年开始,康佳就加大了出外寻找制造伙伴的力度,输出技术,利用国际生产力为自己打工,提高贴牌生产的比例,成为康佳海外扩张的一条捷径。目前康佳出口的产品中贴牌比例已经占到四成。而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迅速获得全球制造资源,打通销售通路,成为康佳海外攻略主打的另一张牌。
企业需要走向国际市场
国际分工需要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分工正从国内生产,对外出口为特征的贸易主导型,迅速向国际生产跨国经营为特征的现代投资主导型转换。
利益驱动需要
跨国经营有很多好处,例如可利用国外资源,以弥补我国资源不足;可以较多利用海外资金;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带动国内设备出口以及促进经贸结合等等。
对外投资需要
多年的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和技术,对国家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国外统计表明,一般引进外资和向外投资之比,发达国家为1:1.4,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为1:0.13,而我国仅为1:0.03。可见进来容易出去难。究其原因,一是对进入国际市场经营缺乏认识,二是缺少人才和资金;三是未形成应有的机制。
产地优势需要
利用产地国的市场优势,是很多进入国际市场的公司采取的通常做法。同一类产品,甚至同一类品牌,在不同国家,就显示不同的价值。例如,波音飞机是由包括中国在内的28个国家的15000家工厂为其生产零,组件,而最后在美国装成整机,以美国制造的名义出口,其身价大增。而同样是美国技术的麦道,全部美国本土生产的零,组件,这样生产的“麦道”飞机很难出口,国内民航也不愿接受。当然有很多因素,主要是中国产地这种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商业心理,就形成了产地优势。
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途径
当企业已经形成了资金,人才和规模经济的基础,就应该向海外发展,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跨国经营之路。
OEM生产方式
以国内企业集团为依托,以国际市场为依据,以企业本身的生产基地或“OEM”方式经营的产品为基础,以设在某些发达国家的组装厂提供产品中劳动密集型零,部件(元器件),在当地采购关键件,完成配套组装,验测,包装等工序,实现在当地增值以取得合法产地证,就地销售和向第三国出口。
这样做的主要优点是:由于取得发达国家产地证,一般产品售价可提高50%,甚至成倍增长;由于工厂设在国外,可以消除某些贸易和非贸易壁垒;组装厂的产品可享受驻在国与其他相关国家的各种互惠待遇;由于劳动密集型零部件已在国内完成,国外只用很少员工,试生产成本可大大降低;在国外设厂可同时起到售后服务中心,时常反馈中心和人员培训的综合作用。
“产地优势”战略
“产地优势”战略不仅可以在发达国家体现,同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体现。由于采取批量散件出口,从运输到关税均可降低成本;由于在发展中国家办厂,劳动便宜,帮助当地就业和培训,必然受到东道国优惠;在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产品,一般都在当地销售,离市场近,周转快。实践证明,在发展中国家兴办跨国企业,既可真正实现企业的市场化经营,又为集团走向世界创造有利条件,同样可得到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海外贴牌的优势
采用OEM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可以带来以下有利条件:
1) 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决定产品的定位(性能,档次,用户对象)
2) 根据产品的性能和特点,决定开发设计方式:引进,委托或客座开发设计
3) 以产品技术特有者和品牌持有者的资格,选定(招标或推荐)生产厂家
4) 产品专营专销
这样做的主要好处:
降低成熟期产品成本
对于即将由成熟期步入衰退期的产品来说,降低成本是维持利润的关键。如果在国内降低成本几乎不可能,那就只有放眼海外,或者进行海外投资,或者发展外包生产。直接成本可能远远高于预期收益。如果能从海外厂商处采购,虽然在短期内或许会高于自己的制造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还是有利可图的。以自己的品牌行销,仍然不影响产品的价格。
补充产品生产线
对于急于补充产品线的厂商来说,OEM方式也不失为一条捷径。发现市场机会与推出产品之间毕竟有一段时差,厂商可以利用OEM产品能迅速填补市场空白,抢占市场。与此同时,进行自己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一旦时机成熟,便可以自己的产品取代OEM产品。有时厂商发现某一贯产品可能给自己的产品线带来致命的威胁。如以生产计算机主机见长的厂商显示器方面不一定能达到相应水平,或者在磁盘驱动器上成本难以下降,就可以采用OEM方式从外购买,否则,单凭主机版在市场上竞争,不但丧失了市场机会,而且生存都可能发生问题。
完善企业价值链
利用企业现有的销售网络,扩大功能,为多种产品和多家企业销售和售后服务。
有时,厂商的竞争优势 可能并不在于制造,而在于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这时,采用OEM交易恐怕就是必然的选择了。兰色巨人IBM 几乎不生产计算机的任何一部分,配件基本上从外部购买,然后凭着其遍布全球的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提供大型计算机方面的声誉以赢得顾客。
检测市场机会
有时购买企业也会采用OEM方式来检测进入市场的可能性。企业把产品推向市场以观察市场的反应。如果市场反应良好,企业就可以推出自己的产品;如果市场反应平淡,企业也可以终止OEM合同,放弃进入该产品市场的打算。这样,厂商所承受的风险比自己上马新项目所承受的风险要小得多。
产业升级
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康佳的实力去进行海外投资,然而以下的例子可以为大多数企业提供一些参考。
在纳斯达克科技股普遍下跌的情况下,CIBC(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分析师在今年1月份上调了对伟创力(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Ltd.)的评级。伟创力是一家大型合同制造商,其股票评级被上调的部分原因是:它已经不满足于简单地装配产品,而是开始涉足产品设计,可以完成产品从图纸到成品的全过程,从OEM发展到了ODM。
对大多数OEM厂商来说,选择做这一行,多是无奈之举,谁也不愿意总是呆在食物链的末端,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就连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合同制造商伟创力,也不满足于为摩托罗拉生产点儿手机,为微软生产些游戏机,尽管目前这些消费品在它的收入来源中占到了大部分。
利润连年持续下降是OEM厂商被迫改变生存策略的直接原因,据《商业周刊》中文版的报道,代工厂商的"毛利润"已经从原来的15%下降到5%"。去年,摩托罗拉为推出低价手机,通过竞标的方式遴选代工厂商,每部手机的报价只有30多美元。
这个时候,完成了原始积累的OEM厂商,像伟创力那样,向价值链上方逐步转移,成了最实际的一种选择。相对于建立品牌,OEM和ODM都是比较纯粹的工作,但是要想实现这个跨越,并不容易,起码要具备两方面的
能力。 产品研发上的创新能力 有些OEM厂商希望能在客户的帮助下发展自己的研发能力。这种愿望不现实,客户不是慈善家,他们没有这个义务来帮助你。OEM厂商首先要有自己的研发队伍,有设计上的创新能力,能够研制出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抓住客户的目光,才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
不妨看看伟创力的做法。它已经开始投入大笔资金组建高水平的设计团队,日本京瓷公司(Kyocera)的一款新手机就出自它的设计。去年它还斥资8000万美元收购了设计公司麦克赛尔(Microcell Group),后者拥有300多名研发工程师。
领会客户需求的能力 尽管有些OEM厂商自诩,在满足客户需求方面已经登峰造极了,但是与生产上的质量、成本、交货期等硬性的衡量标准不同,设计上的标准常常难以量化,有时候甚至出现"我要一个看起来很漂亮的产品"这样的客户要求,这时候就需要ODM厂家帮助客户先寻找市场定位,再进行设计。
伟创力的首席技术官Nicholas Brathwaite就曾表示"从根据合同生产扩展到更多的产品开发是个重大挑战",伟创力将"采取措施改善设计和制造部门以及客户之间的交流"。
谁都知道,做产品一分一分赚钱,做品牌一元一元赚钱,当公司没有能力一元一元赚钱时,不妨先"几分几分赚钱"--从OEM到ODM可以改善公司的获利能力,据估计,伟创力一年内能从初具规模的ODM业务上获得10亿美元的收入。只是,任何公司在转变之前,别忘了掂量一下自己在制造和运筹之外的第三种能力--设计能力上的份量。
经营启示
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大致有三种:
外贸企业买断出口
企业自营出口
接受加工定单出口
从这三种所占比重来看,外贸企业买断出口所占比重大幅下降,自营出口略有增加(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前者转化而来)而加工贸易则飞速发展,迄今已稳居五成以上。在现代企业经营中,资源的有限性是摆在每个企业经营者面前的客观实际,利用有限的内部资源去带动相对无限的外部资源,是决定经营成败的关键性因素之一。OEM方式则提出一条有效的途径,也给企业经营者提供了几点启示。
适应企业长远发展战略
在企业经营中要制定出长远的发展战略,把对研究与开发的投入放到首要位置,而充分利用OEM方式将企业的生产结构转化成能对市场态势发展作出快速反映的弹性结构,这样即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又有利于资产的合理化配置,避免固定资产的盲目投资。从宏观全局来讲,可盘活现有资产,为实现资产优化优化重组提供新途径。“大而全”,“小而全”的投资模式只能降低投资的效能,而很难形成有效的竞争优势。
提供品牌经营机会
企业出口普遍采取买断出口形式,外销的是生产企业的品牌,市场开拓费用大部分都转化为品牌价值。自营权企业的脱离,即断绝了外贸型企业的货源,又不利于外销的规模经营,容易造成多头对外,杀价竞争的局面。外贸经营权放开以后,生产企业完全可以以原有品牌,原有渠道外销,完全可以饶过外贸企业这一中间环节。企业做OEM出口,走品牌经营之路。即出口企业根据生产动向,向生产企业提出产品制造要求,由生产企业设计,开发制造,再由出口企业以自己的品牌向外出口。出口企业的销售渠道优势,品牌优势和生产企业的研究——开发——制造优势,一起构成了产品的整体竞争优势。双方结成优势互补,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
积极参与OEM代理
从OEM交易运做程序来看,购买企业能找到合适交易是交易达成的前提条件。然而,在这一寻找过程中,双方都要付出一定的搜寻成本,而且,由于国际范围内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找到的伙伴也不一定是合适的。市场的不完善性给出口贸易企业留下了较大的活动空间。出口贸易企业即可以作为OEM进口代理,也可以作为OEM出口代理,以卖方代表的身份与购买企业进行谈判、签约。在以上两种代理方式中,出口贸易企业纯粹是以代理人的角色出现的,仅作为 OEM交易的中介人收取代理费,而与交易双方的交易风险无关。
充分利用OEM 外部渠道资源
企业的经营者要树立全球的经营意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资源,利用OEM方式将自身的经营重点从产品生产等可控因素上转移到对渠道建设及对信息的综合利用等不可控因素上来,利用OEM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层次及对管理资源的耗费,在更广的范围上建立起顺畅的营销网络,而不仅仅只局限于传统的向质量要效益的传统经营策略。
以OEM产品供给者身份进入国际市场
在传统的对外贸易经营体制下,生产企业的产品由外贸企业买断出口,因而,生产企业本身与国际市场几乎完全是隔绝的,既不了解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也没有外在的竞争压力。这是绝大多数企业在国家保护几十年后仍然缺乏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采用OEM方式经营,不仅可以利用过剩的生产能力,而且能间接捕捉到国际生产的发展变化,同时,购买方随时终止合同交易的可能也给企业带来了压力,使得企业不得不开发出最好的产品来,努力降低成本。除了满足OEM 产品定单以外,条件成熟的企业也可以以自身品牌外销。OEM出口从形式上看,仍属于一般贸易,却又具有加工贸易的特征。在产品设计,开发制造过程中,企业素质也得到不断提高,这远非简单的加工贸易可比。
OEM融合企业产品服务
要切实了解市场态势及消费需求,将产品与全系列的服务融合在一起,充分利用OEM方式使企业为最终消费者提供系统的集成化的解决方案,开拓视野,摆脱单一产品对企业发展的限制。现代企业经营实践表明,一项产品或是技术,不论其有多么的高精尖,只要有市场就总会有别人仿制甚至超出的,而惟有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是塑造独特经营形象的关键,是赢得消费者从而取得最终优势的关键。
典型案例
——格兰仕国际经营战略
在国内的家电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有为数不少的企业采用OEM的方式参与国际竞争,其中有为国外品牌进行贴牌生产的,也有在国外寻求生产企业为其贴牌生产。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想象大型百货公司因为其本身不具有生产制造能力,采用OEM方式是推出自己品牌的唯一选择。那么,为什么完全具备制造能力的企业乐于采用OEM呢?或许我们可以从格兰仕得到一些启示。
说到OEM,我们不能不提格兰仕这个OEM大户,但格兰仕做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OEM贴牌生产,而是充分发挥和利用格兰仕的自身优势,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在合作中,跨国公司将其在海外的生产线搬到格兰仕,格兰仕为其生产产品。在这一过程中,格兰仕既扩大了生产规模,还节省了生产线的投资,也更充分发挥出了规模效应。而且,格兰仕的产品也通过跨国公司的网络走向了世界,出口到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几年后,能与格兰仕一争高下的仅剩下位居市场第二的韩国LG。
比较竞争优势
从格兰仕的企业发展来看,由开始的做羽绒服到现在与两百多家跨国公司,其中80多家世界名牌企业进行全方位合作,连续两年位居中国家电出口两强之一,成为全球最大的微波炉生产基地这一发展过程,与格兰仕充分发挥自己比较竞争优势分不开。
低成本扩张
格兰仕的比较优势是成本领先,其中最主要的是劳动力优势和规模优势。在此基础上,格兰仕又进一步将企业发展战略定位于“要做全球最大的家电生产制造中心”这样一个模式,将这些跨国公司的生产线搬过来,实现对全球家电制造生产力的整合,与竞争对手由竞争走向竟合,成功实现了低成本扩张。
建立规模优势
格兰仕充分利用欧美日韩等家电制造生产十分发达的跨国公司产业实行战略转移的机会,选择一些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属于低附加值长线型成熟性产业,迅猛做大,做强,做深,做透;努力使自己成为全球最大的专业化制造商和最强的专业化家电产品供应商和服务商。
掌握核心技术
在建立规模优势的同时,通过全球化的整合,格兰仕已经基本掌握了微波炉等小家电的核心技术和核心零部件的制造和设计能力,完成了从OEM向ODM的转变。
实现名牌战略
在获得制造优势和技术优势之后,格兰仕通过迅猛扩大规模,提高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来提升生产力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并且用刚性的市场策略,迅速与对手拉开差距,从而确保企业的经营安全,同时通过薄利多销,大规模消费引导,文化营销,使市场容量迅猛扩大,使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上升,成为中国名牌。
虽然格兰仕方面认为自己产业比较单一,目前还停留在产品发展初级阶段,离资本输出,技术输出,品牌输出,管理输出文化的全球化输出阶段还有很大的差距,但作为中国家电业的代表,在某一产品领域获得1/3的份额,这对处于两难境地的中国家电业来说,无疑具有参照作用。
规模经济和品牌战略
规模经济和品牌战略成为相当多企业追求的理想目标。很多人老把这两者放到一个战略中说。这种认识其实不正确。规模经济是指利用大机器生产手段,通过成批大量生产实现单位成本降低的一种状况。虽然,规模经济只对工厂有意义。很多人以为只有知名品牌才能造就规模经济,其实未必。品牌和企业自身的资产规模和资产配置并无必然联系。品牌是一种市场经济下的自然约定。消费者买一种品牌,其实买的不过是一种产品质量,消费安全的承诺或说信用保证。由此可见,规模经济和品牌战略其实是可以分开的。企业尽可以在“做工厂”还是“作品牌”中作出自己的战略选择。
“做工厂”和“做品牌”并不矛盾
“做工厂”和“作品牌”是否矛盾呢?答案是肯定的:不矛盾。格兰仕就是最好的榜样。
2001年,中国的家电行业已经出现了一种明显的分工趋势,有些企业专门趋向于“做工厂”,接受委托加工,即所谓的“贴牌生产”。而另一些企业则侧重于“做品牌”,把资源更多地配置于产品研究开发,市场形象塑造和市场开拓。
专门“做工厂”或专门“做品牌”都是获取利润的好方法。贴牌生产可能不“出名”,但可以有效的规避技术研发的风险、广告宣传的风险,市场销售的风险;专门“做品牌”也许会被批评为没有根基,但可以规避大量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和技术工艺更新时资产无形贬值的风险。应当说,这两种战略都是好战略。格兰仕是把“做工厂”和“做品牌”巧妙地结合起来,兼取两者之利的典型代表。
当前,很多家电企业都在谈论应对中国“入世”之举。从现在看,在品牌还是工厂中重新选择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战略。很多人认为,中国家电业的缺陷之一是没有世界级的品牌。当前打造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应当作为当务之急。这个意见很对,但仅有此一个方面不行,中国还需要有好“工厂”;这里有必要对“做工厂”的必要性多说几句。
贴牌生产有利于走出去
中国是一个仍处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国家,其经济发展存在着许多不平衡。其中一个重要的不平衡就是,中国工业生产的扩张能力与中国人大量消费工业品的消费扩张能力在时间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同步。
一个显然的例证是,目前中国家电业已经具备了为全世界生产的能力,但中国自身的市场中仍有八亿农民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或良好的消费环境来普遍消费家电。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就是“走出去”,利用世界市场来缓解这个不同步。贴牌更利于走出去,那么就用贴牌的方式。这没有什么不好。要知道。当一个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足以左右市场供给的时候,这个企业的成本和价格就在市场上获得了充分的发言权。事实上,从格兰仕的经验看,正是贴牌生产的大量加入才使格兰仕有机会极大降低了自己品牌产品的固定成本。正是在此基础上,格兰仕的品牌竞争才获得了最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相关问题
目前OEM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 当事人缺乏合同法律意识
2) 委托方提供的商标是第三人的商标
3) OEM厂商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在市场上销售OEM产品
4) OEM厂商在销售产品时违反我国《商标法》中的的规定
5) OEM产品上标注了假冒的厂商、厂址、产地
解决方式
为了避免争议的出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在进行OEM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签定详尽的合同
1、OEM合作双方应当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签订承揽合同。合同主要内容
包括合同双方各自的名称、住所、承揽的标的,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原材料的提供及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报酬、承揽方式,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验收方法及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据可依。
2、委托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证书等主题资格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通过代理人签订OEM合同的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书。
3、OEM涉及使用注册商标的,委托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提供商标注册复印件的,应由委托方所在地工商局或相应的机构出具有关的证明。
(二)规范OEM中的商标标识的标注行为
OEM中的商标标注应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产品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标注引人误解或虚假的产品标识,不得假冒或冒充注册商标,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OEM产品及内外包装上标注应当一致,不得互相矛盾。产品标识所使用的文字应符合法律规定。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严格使用中文标注,对出口的OEM产品可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使用相关文字进行标注。否则,违反法律有关的商标标注规定,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OEM委托方或OEM厂商来说,要解决好OEM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在委托协议中对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加以明确约定,对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查询,严格审查对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等。如果等到纠纷已经出现再考虑应对之策,对相关企业来讲,损失很可能就已经无法避免了。
重要条件
重要的是,我们的加工贸易大都还停留于初级模式———代加工(OEM)。虽说发展加工贸易是目前我们在比较优势下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客观需要,但要想进一步分享产业链分工的利益,必须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逐步实现由OEM向ODM(代设计),直至OBM(自主品牌)的转变。
国际制造中心总会不断寻找生产成本更为低廉的地区,这种趋势不可逆转。现在不抓紧自主品牌建设,仅仅为眼前成绩沾沾自喜,最终必会在国际分工中被无情抛弃。眼下,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尤其是资金雄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先进,并具备庞大海外销售网络的大型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这对加快外贸结构的升级同样也是一种助推力。
当然,这种升级不必一步到位。比如,现在可以加快加工贸易中间品的进口替代,使产品的价值链中有更多中间环节转移到国内,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创汇,同时扩大与上下游相关产业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由于我国劳动力众多,劳动力成本偏低,一些劳动密集产业将长期存在。但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应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要紧紧盯住中高端产业、产品,制订政策,完善措施,大力进行研发,创造自主知识品牌,为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坚定不移地朝着经济强国、外贸强国的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OEM企业知识管理中的知识配置
具有非常基础的影响作用。进一步来看,也就是组织中普通员工与知识员工之间的数量、结构关系,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考虑到OEM企业生产部门的实际,即基层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是很紧密的,所以在此主要考察OEM企业生产部门中,基层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数量关系的问题。显然,基层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的数量对比,影响着部门知识的配置状况,也就会影响到部门直至企业知识管理的实际效果。所以研究OEM企业中的知识配置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模型系统认为高级的工作岗位要求着更多的知识,所以知识的配置简化成为基层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数量对比关系的配置。
1)正常情况。通过多次实验,可以基本确定出OEM企业生产部门中,较为正常的基层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数量关系为员工数40、中层人员数4。对应的企业情况:企业生产状况比较正常,盈利情况稳定,同时单个员工的知识量也在稳步提升。
2)异常情况1。在异常情况1中,基层员工数仍为40、中层管理人员数增至9,而其他情况没有变化。显然,此时管理人员过多,对企业来说,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知识资源的浪费和管理的混乱。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中层管理人员之间责任不明确、分工有交叉、遇事会相互推诿,从而导致企业产能下降、企业支出增加,最终使企业利润下降;同时,单个员工的知识量并不因为中层管理人员的增多而有明显增加。
3)异常情况2。在异常情况2中,基层员工数增至50、中层管理人员数仍为4,其他情况没有变化。从表面上看,基层员工的增加应能提高企业产能,但更多的却是带来了企业工资支出的增加,因为中层管理人员的相对不足,会产生各种管理漏洞,使单个员工的生产效率下降,又由于企业最大产能的限制,所以企业最终产能无法达到现有员工能够完成的最大产能,导致企业利润由于额外的工资支出不增反降;此外,单个员工的知识量的增加也因为中层管理人员的相对减少而增长缓慢。
综合上述3种情况可以看到,OEM企业知识管理中,基层员工数量与中层管理人员数量之间需要取得平衡,这是知识共享得以有效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