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5日 来源:中国保健食品产业网 OEM代加工网
强调食品安全监管“权责一致”
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二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强调食品安全监管“权责一致”的原则。草案初审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两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保健食品安全制定面临新动向
一直以来,广东省是保健食品消费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伴随着的巨大商机,产品宣传疗效、产品广告宣传不实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保健食品行业。据了解,为使活跃的保健食品市场能更规范,2006年到今年,国家药监局对医药市场进行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整顿,出台了一些更为严格的条例法规。但随着国家药监局即将并入卫生部,保健食品的监管等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今年年初国家部委调整,将负责保健食品的审批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入了卫生部,而新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没有提及保健食品,这样的局面让很多业内人士为保健食品的发展感到忧虑。
据南方日报的消息,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家一再明确要求保健食品要与药品区分开,并且保健品不能以有药用疗效作宣传。因此保健食品不在药品监管的范畴之内,如果即将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并不适用于保健食品,那么保健食品的安全如何制定,是否可能单独制定,企业十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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